在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2日电 据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报道,2025年12月19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作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张小黎受贿案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小黎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张小丽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被没收,上缴国库。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24年9月,被告人张小黎利用担任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审计室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一级高级专家的有利条件,为有关部门谋取利益,谋取利益。d 保险合同中的个人,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的雇员在履行职责时采取的行动。他们干预企业经营、资金配置、人力资源招聘、用工调整等,骗取资产990万余元。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小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处罚。考虑到张小丽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不知道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且将受贿犯罪所得的利益悉数返还,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的可能性较大。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田云飞)